《生命之光》伪专家潘华把屡遭曝光的蛮龙液吹成神药

据媒体报道,一款因严重违法广告宣传,曾多次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公开通报曝光的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酒“蛮龙液”,近期通过自制视频节目《生命之光》等,邀请自称“同济现代医院副院长”潘华等伪专家,以虚假身份违规宣传,把蛮龙液吹成神药,通过夸大功效、虚构背书、隐瞒用药风险等方式高价销售,欺诈消费者。不少老人购买后发现产品并无宣传效果,上当受骗。
据媒体查询得知,云南云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蛮龙液有国药准字号,属于甲类非处方药酒,其官方药品说明书明确标注了功能主治仅为“补肾壮阳、填精益髓”,适用范围局限于“肾虚精亏所致的阳痿早泄、梦遗滑精、腰膝酸痛、小便频数”等泌尿系统相关症状。
据官方媒体报道,2015年6月和2016年11月,该产品连续两年被国家食药监总局作为严重违法广告宣传的典型予以通报,认定其广告宣传中含有不科学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
但就是这一款药酒,在《生命之光》等多档开云体育平台自制养生视频中,自称“国家执业医师”“同济现代医院副院长”“御医传人”“潘氏中医第五代传承人”的“专家”潘华等轮番出镜,通过访谈、“患者见证”等形式,将该药品功效进行夸大和神化。其宣称蛮龙液是“专供给老领导、科学家、航天员的治病延寿酒”,“航天员上天前三个月需服用其调理身体”;声称其能“防癌治癌、消除肿瘤、修复断裂神经元”,甚至能“逆转阿尔茨海默症”“焊接神经”;更夸张的是,宣称“喝4个周期就能一次性治好全身疾病”,让“60岁老人恢复夫妻生活能力”。
节目中列出的蛮龙液的“临床应用”清单,几乎覆盖了中老年群体常见的几十种疾病,与药品说明书的功能主治与适用范围严重不符。
同时,蛮龙液说明书中明确警示:“冠心病重症患者忌服;糖尿病、肝病、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开云体育平台下服用”。而潘华在直播间中讲述,轻重度三高病人建议每天吃两次共60ml,糖尿病人如果没有并发症两天服用一次,有并发症患者一天服用一次,心脏病和脑中风病人每天服用一次。其刻意回避药品注意事项内容,给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媒体报道发现,蛮龙液的虚假宣传是精心设计的标准化模式,精准抓住老年群体健康焦虑与信息不对称特点。
首先是伪专家虚构身份,虚假宣传夸大疗效。潘华在《生命之光》直播栏目中,同时顶着“同济现代医院副院长”“潘氏中医第五代传承人”“乾坤蛮龙疗法第五代传人”“国家执业医师”等多个唬人头衔,向观众宣讲蛮龙液的“神奇疗效”。但媒体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医疗机构平台查证,并无“武汉同济现代医院”的注册信息,其宣称的“潘氏中医传承”“乾坤蛮龙疗法”背景也无从考证,所谓的“执业医师”资质也无法核实。而在蛮龙液在网上发布的宣传文章中,有的称潘华是北京某医院的副主任医师,有的称潘华是南阳某医院的主任中医师。
媒体还发现,潘华此前就曾因虚假宣传被投诉,却通过“换头衔、换产品、换平台”继续行骗。节目中其他“主讲嘉宾”的身份经核查也均无实据。
第二,演员扮演患者,编造虚假康复案例。据媒体报道,节目中专家、患者均为演员,“临床案例”均为编造,目的是让老年人相信疗效。
节目中“患者”声泪俱下地讲述康复经历,展示的“体检报告”无正规盖章涉嫌伪造。此外,节目中还宣称“收到很多危重疾病患者的留言,有冠心病术后人群、20年糖尿病视力几乎失明的患者、脑出血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都等着用蛮龙液救命”,以此制造产品“稀缺、有效”的假象,刺激消费者冲动下单。
第三,私域引流+货到付款,规避监管且增加维权难度。据媒体报道,该销售团队先在网络平台投放节目广告引流,将用户引导至微信私域,再以“专属优惠”等线元。交易采用货到付款,不留下电商平台订单记录,且OTC药品非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导致消费者事后维权困难。有多位老人高价购买后,发现产品毫无宣传的效果,联系客服却被拉黑,既无法退货,也无法找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据媒体报道,云南云龙制药的一位工作人员向媒体记者透露,“公司仅负责蛮龙液的生产,不参与终端销售,对销售端的宣传行为并不知情”,并提供了一个销售端的联系电话。但记者拨打该电话后,接通人员却自称是“蛮龙液厂家工作人员”,不仅承认知晓线上“专家”讲座的存在,还表示“当时还举行过蛮龙液的线下讲座,各大医院的临床人员来给我们宣传。”
该人员描述了一个由“大包商”统一进货、上万经销商分销的体系。媒体记者询问这个“大包商”的名称及资质,工作人员并没有答复,只表示“宣传不是我们做的,是卖药的公司做的,如果觉得是虚假宣传,可以去告他们。”
针对厂家“只管生产不管卖”的说法,山东某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向媒体明确表示,这一说法并不能成为其免责的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企业对终端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法定监管义务,其工作人员已承认知晓相关讲座宣传及全国上万经销商的分销模式,却未采取任何管控措施,属于未履行法定责任。若查明其与销售企业存在固定合作或利益关联,还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OTC药品广告内容必须与说明书一致,不得超出主治范围,不得夸大功效或作虚假保证。从节目描述的情况看,蛮龙液的宣传远超该药品说明书载明的内容,属典型虚假宣传。刘律师认为,销售方通过“私域转化+物流代收”模式规避平台监管,用营销话术刺激老年消费者冲动消费,还涉嫌构成消费欺诈,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求偿权。
近年来,监管部门始终保持对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的高压整治态势。2025年7月,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对当地广播电视台发布康寿丸、气血双生酒等药品虚假广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广告费用并处罚款,同时责令涉事频道停播广告2个月;国家层面也已部署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医疗广告认定指南》的发布也为打击变相医疗、药品广告划定了清晰边界。
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购买药品、保健品时需通过药店、正规电商平台等合法渠道,购买前务必核实产品批准文号,仔细查看药品说明书,明确产品功效与用药禁忌,切勿轻信直播、养生栏目中所谓“专家”的夸大宣传,对“根治顽疾”“包治百病”等话术保持高度警惕。如发现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相关平台也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直播内容、主播资质的审核把关,及时清理虚假宣传信息,从源头杜绝伪专家、假神药的传播渠道。
